市经信委关于申领2018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签约服务机构,有关协会、商会,有关企业:
根据《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管理办法》,为做好2018年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及额度
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以下简称“补贴券”)是市政府补助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在签约服务机构购买财税服务、信用评级服务、法律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管理诊断服务等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用于持券企业购买签约机构相应服务时等额抵扣规定比例内的合同金额。
每户企业每年申领和使用补贴券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信用评级类1500元),在购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签约服务机构,自由支配并组合使用。每个申请用券的合同,使用补贴券的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且最高额度为3000元。
二、补贴对象
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优先支持创办三年以内(2015年1月1日以后)的小微企业及新进规工业企业,企业类型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申请信用评级的企业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有融资需求;财务管理规范,有完整的会计账簿、报表及凭证;产权清晰、责权明确,企业及法人代表具有良好信用。
三、适用范围
补贴券适用于签约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持券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以下五类服务:
(一)财税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财税代理、财税咨询、财务审计、企业验资、工商代理、资产评估、股权变更等服务。
(二)信用评级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评级服务,确定被评对象的信用等级。
(三)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四)电子商务服务: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拓市场提供网站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电子商务应用服务。
(五)管理诊断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评测、管理顾问、管理诊断、编撰商业计划书、投资咨询等服务。
四、申领用券时间
线上申请:2018年9月13日至9月26日
领券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10点开始(发完即止)
五、申领用券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whsme.net.cn/Fwq/)注册企业帐户,完成线上申请。
(二)资格审查。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通过审核的企业具备2018年补贴券申领资格,审核信息可在网上查询。
(三)限时领券。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在指定的时间登录“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领服务券,补贴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四)签订合同。获得补贴券的企业,在2018年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服务机构名单中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申请企业与签约服务机构对接、洽谈,明确服务内容、时限和金额后依法签订服务合同,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服务合同上传“武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五)机构确认。签约机构确认企业上传的服务合同,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与之对应的发票及支付凭证一并上传,并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中心存档。
(六)审核结算。由中心审核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后结算实际补贴金额。
每户企业每年度只能领取一次补贴券,已领券的无论使用与否,当年不得再次申领。
补贴券专用于持券企业购买补贴范围内的社会化服务,实行记名发放、登记备案、据实结算,不得转让、流通和挪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信委负责综合协调、统筹主管、政策解释、绩效评价。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补贴券的登记、备案、结算、考核、监督等具体工作。各区(开发区)经信局(经发局、企业服务局),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商会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补贴券。各签约服务机构要优质高效地履行与持券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诚信接券、结算。
(二)规范诚信服务。要按实际需要合理使用补贴券,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合同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的行为,签约服务机构将会被取消发放服务补贴券和提供服务的资格(如已发放服务补贴券的,则该券作废),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入服务档案;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精心组织对接。请各区(开发区)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补贴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建刚、王君、宗玺睿
联系电话:85316291,85316230
电子邮箱:800018968@qq.com
附件:2018年度武汉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签约机构名单.xlsx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